公務員考試網網同步發布2023山東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考察時需要核實報考人員哪些情況,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
4.考察時需要核實報考人員哪些情況?
錄用考察是對考生資格條件認定核實的關鍵環節,需要核實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與真實經歷背景相一致、是否準確完整合法、是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是否具有應當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5.什么是差額考察?
省級機關可以實行差額考察。招錄機關根據綜合成績排名,一般以考察人選與計劃錄用人數不高于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招錄機關依據招錄職位的履職需要,采取多種形式,對考察人選的有關情況進行深入分析比較,按照人崗相適、以事擇人的原則,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不單純以考試成績作為確定擬錄用人員的依據。
6.考察人選有哪些情形,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考察人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1)有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所列情形的;
(2)有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所列行為的;
(3)不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職位有關要求的;
(4)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被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的;
(7)被機關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9)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0)政治素質、道德品行、社會責任感、為民服務意識和社會信用情況較差,以及其他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情形。
原標題:2023年度山東省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招錄公務員報考指南
文章來源:http://m.kwaitai.com/sdgwy/203717.html